连日来,金华市高温酷暑,市气象台已多次发布高温红色预警,市区最高气温升至40℃。那么,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拿到高温津贴?具体的发放标准是多少?没有拿到高温津贴,该怎么维权?
7月30日下午6点,记者发现在市郊某露天作业场所干活的李师傅身上的汗就没干过。从下午两点半开始,年尽60岁的李师傅和工友们就开始在高温下拉土、和水泥,李师傅白色的背心全部湿透,变成了黄褐色。据了解,李师傅因为上了年纪,前两天中暑了,去医院花了300多元。
“什么高温津贴?”当记者问及李师傅有无高温津贴时,李师傅说:“我没啥文化,没听说过这个东西,老板给的价钱合理就干,至于里面包含些什么费用并不清楚。”
通知规定,针对今年夏季极端高温天气,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。日最高气温达到40℃以上,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。日最高气温37℃以上、40℃以下时,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,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,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。日最高气温35℃以上、37℃以下时,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,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,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。
根据我省规定,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,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,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,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。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。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、缩短工作时间的,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。
对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来说,高温福利不过是停留在纸上的福利。由于就业不易、维权困难,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能无奈地选择忍气吞声。记者走访询问了很多工地和企业的务工人员,结果却让人不太乐观:由于这一标准只是指导性文件,不具强制性,所以落实情况并不好,而真正去举报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员工更是寥寥无几。“如果把事情闹大了,有可能连工作都会丢掉,所以大多数人选择沉默。”一位姓汪的建筑工人说。
为此不少人建议,要给劳动者撑起权益“遮阳伞”,让他们在高温下挥汗如雨的同时,获得应有的尊重和关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