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核实:网友“亭飞”姓王,在市区江北经营一家小店。当天,他的一位顾客购买完物品后,与他聊起了“存款中介”的事。
“这位顾客告诉我,他是做‘存款中介’的。只要哪家银行有吸收存款的需要,他就通过自己手里的资源,收集一些机构或个人的资金存入,从中获得介绍费、高额贴息等利润。他还说,这些钱要以个人名义存入,因为银行的种种规定,他需要找一些人帮忙‘开户头’。比如,我若答应帮他‘开户头’,那我就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他去银行,花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,在自己名下开办三个账户。当然,开好的账户给他使用,而他则给我60元‘好处费’。”小王告诉记者。尽管对方努力游说,可小王一听这事儿和钱有关,和个人信息、个人账户有关,便直接拒绝了。
记者从金华一银行人士口中得知,“存款中介”确实存在,而且“存款中介”往往与“贴息存款”相关联。不过,去年9月,“贴息存款”业务,已被银监会、财政部和央行联合下文禁止。因此,目前通过“存款中介”获得的“贴息存款”往往在打“擦边球”,或者存在违规操作,风险较大。
另据媒体披露,“贴息存款”分为“阳光贴息”和“非阳贴息”两种。其中的“非阳贴息”,出资人的风险会更大。简单地说,出资人拿了钱,可这笔钱却存在别人的账户上,一旦出现意外,出资人的权益很难得到法律保障。另一方面,如果将自己的账户提供给他人用于此类违规操作,也容易因小便宜而惹上一身腥。
(记者 姜景芳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