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8日上午10时许,金华移动公司某基站台监测到周围500米的范围内有伪基站信号自动报警。公司员工陈先生获知消息进行监测,发现伪基站信号来自于附近一家酒店。他来到酒店,一层层检查,最后停在11层。酒店的保洁员正在打扫某房间卫生,陈先生往房间里面瞄了一眼。房间内放有一台笔记本电脑、一台电脑主机和一根外接天线。经验告诉陈先生,这就是伪基站信号的源头,他即刻拨打110报警。
婺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来到酒店。伪基站所在的房间很小,面积约6平方米,只有一张床、一张桌子和一个卫生间。床铺的床头位置,放置了陈先生所描述的伪基站设备。民警决定在附近进行蹲点守候,撒下大网等待大鱼上钩。5月9日,一名可疑男子来到酒店办理退房手续,所退房间正是目标房间。民警立即上前将男子擒住。同日,通过继续侦查,民警又将另一名可疑男子抓获。
先被抓的男子姓张,38岁。后被抓的男子姓王,32岁,两人均系金华市婺城区人。5年前,张某通过业务结识了做金融的邵某。后一年,又与在证券公司工作的王某相识。由于三人在金融方面颇有见识,相互间的来往也就密切起来。今年,张某看准世道,与邵某、王某商量开一家投资管理公司。最终三人商定,张某为公司的法人代表,邵某与王某为公司的股东。今年4月,公司成立,业务以股票配资为主。刚成立的公司知名度不大,能接到的业务不多。为扩大公司知名度与拉业务,张某费了不少脑筋。半个月前,张某浏览网页,从上面了解到一种短信设备可群发短信做广告。这种方式的价格比通过移动公司等正规渠道做广告要便宜,覆盖面也广,于是张某在网上搜索短信设备的相关信息,并通过QQ联系卖家,以13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。5月6日,张某在王某家中尝试用设备发短信,但没有成功,他把设备暂时放在王某的车上。第二日下午,张某让王某为其开一个酒店房间,并把机器放在房间里。王某照做后离开酒店。晚上8时许,张某来到酒店,利用设备里的操作平台向移动用户发送推广短信。据统计,这台伪基站设备共向移动用户成功发送短信113927条。
(通讯员 全莹银)
(线索提供:程梦巧)
法律链接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:破坏广播电视设施、公用电信设施,危害公共安全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广播设施:包括发射无线电广播信号的发射台站等;
电视设施:主要是指传播新闻信息的电视发射台、转播台等;
公用电信设施:主要是指用于社会公用事业的通信设施、设备以及其他公用的通信设施、设备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