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日上午,雅畈派出所洪警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安地镇上干口村的田地里种有32株已经成熟结果的罂粟。通过走访了解,这些植物系该村村民申大爷种植。随即,雅畈派出所民警将申大爷传唤到派出所询问。无独有偶,同日,民警在安地镇石岭脚村也发现若干罂粟植株,共计21株。经查,这些罂粟的种植者系安地镇石岭脚村村民廖大爷。
据了解,73岁的申大爷曾听老一辈的人说,罂粟壳晒干后泡水喝能强身健体,便在自家田地里种了些。而69岁的廖大爷则是因为患有牙疼,多处求医未能根治,从别人口中得知罂粟壳泡水能缓解牙疼,便在自家后院种植罂粟。
目前,婺城公安分局已依法对两位大爷作出罚款处罚。
警方提醒:种植毒品原植物系违法行为,切勿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。
法律链接: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一条,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(通讯员 全莹银 陈俊卿)
